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5-16 |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分线负责,分层管理”的组织原则,明确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全体员工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到实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做到抓隐患源头、抓管理源头,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构建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
施工部门 |
5.3高危作业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人事部,一份操作人员持有。
5.4各部门对管理区域内的作业实行监督管理,对未办理审批单而实行作业或有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5.5安全主管员对实行高危作业未办理审批,未落实防护措施的责任人及未实行有效监督的管理区域部门责任人提出考核通报。
六、事件、事故的处理流程
各部门 |
人力资源部 |
部门主任经理 |
身边人 |
受伤者 |
受伤者
救护、调查处理、培训 |
各部门 |
人力资源部 |
部门主任经理 |
身边人 |
自检巡检 |
呼救报告,现场判断救火 |
6.3部门发生工伤及轻微伤事故后24小时之内必须报人事部,并会同人力资源部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从工程技术、管理措施等方面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并在公司各部门宣贯学习,对隐瞒不报的,对部门负责人按照8.1责任追究中轻伤事故条款之规定加倍考核。
6.4部门发生火灾等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人事部,同步启动应急预案;事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调查小组调查原因,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七、安全培训
7.1培训对象及培训课时
培训对象 | 培训内容 | 培训课时 | 评估方式 |
车间主任 部门负责人 |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施 故应急处理措施; d)车间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检查、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等内容、方法和要求;e)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 16H/年 | 考试、现场考评 |
三级教育:新入厂员工(包括干部、工人、外雇和实习人员等)
| 工厂级: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 ◆工厂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事故管理程序; ◆典型的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 考试、现场考评 | |
车间级: ◆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 ◆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本车间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卫生事项; ◆典型的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 考试、现场考评 | ||
班组级: ◆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佩带、使用方法; ◆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内容、方法和隐患报告、整改要求 ◆本岗位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变措施。 | 考试、现场考评 | ||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设备、叉车、锅炉等工位或设备的操作人员 | a)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b)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危险源分布; c)职业病预防相关知识。 | 16H/年 | 考试、现场考评 |
全体在岗员工 | a)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d)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e)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 | 16H/年 | 考试、现场考评 |
7.2新员工入厂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安全主管员培训;车间级培训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培训。
7.3各级培训要求有课件,有培训记录,并存档管理。
八、激励
8.1责任追究
基本项目 | 分类 | 直接责任人 | 部门负责人 |
不安全行为 | 现场违章作业或有安全要求不执行 | 负激励10-50元/人次 | 反复出现违章作业,负激励负责人50元 |
违章指挥 | 负激励50-100元/人次 | 负激励负责人50-100元/次 | |
未按要求开展培训,或员工未经培训上岗 | 负激励50元/人次 | 负激励50元/人次 | |
在厂区、仓库、生产车间内等禁烟区域吸烟 | 负激励600元/人次 | ||
不安全状态 | 设备设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 负激励10元-50元/处 | 反复出现违章作业,负激励负责人50-100元 |
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 负激励50-100元/处 | 负激励负责人100元/处 | |
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验收合格造成轻伤事故 | 负激励50-100元/处,发生事故按安全事故项考核 | 负激励50-100元/处,发生事故按安全事故项考核 |
8.2正向激励
8.2.1安全主管员每季度对公司生产各部门(含仓库/设备维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各项安全指标,且日常安全管理(隐患及时整改率、危险源识别全面且控制措施有效、人员劳保佩戴及违章操作)有效运行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正激励500元。
8.2.2安全主管员每月组织设备、人力资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提报的安全改善进行评比,按照评比标准对相关改善人员进行奖励,按照1级正激励100元/项,2级正激励50元/项,3级正激励10元/项,4级正激励5元/项。
九、责任判定
1、违章责任判定:由安全主管员根据检查结果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判定是否违章,并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追究条款做出处理通报;
2、轻伤事故责任判定:由安全主管员与各部门经理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判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追究条款做出处理通报,行政部对相关责任部门做出处理通报;
3、重大事故责任判定内部调查处理:由副总经理组织人力资源经理、安全主管员、设备维修经理、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调查组根据事故现场和见证人笔录分析确定事故责任,并判定责任人,根据本平台对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通报,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4、事故责任判定外部调查处理: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入事故调查,则以安监局调查结果为准判定责任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平台对各责任部门做出与安监局处理决定无明显冲突的处理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签,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十、处理兑现
由财务部于通报处理公布次月将兑现金额于责任人工资预算中扣除。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自2019年5月16日起生效,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附加说明:
本办法起草部门:人力资源部
本办法审核人: 曾祥军
本办法审定人: 李恒安
本办法批准人: 王金伟
本办法发放范围:公司所有部门